關于2024年清明節放假安排的通知 粵南文知〔2024〕2號
尊敬的客戶:
一、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4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本所于2024年4月4日(星期四)至2024年4月6日(星期六),共放假3天。
二、放假期間,本所暫停提供簽約、交易、出入金、提貨及客戶咨詢服務。文化藝術品交易系統清明節前最后一個交易日為2024年4月3日(星期三),清明節后首個交易日為2024年4月8日(星期一)。
三、請客戶據此做好工作安排。由此給您造成的不便,敬請諒解!
廣東省南方文化產權交易所
2024年3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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